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度
发布人:郝允龙  发布时间:2020-11-28   浏览次数:445

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度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特制定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度。

第一条 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授课质量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是学院党委书记的联系点,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统筹安排。

第三条 学院党委书记每学期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举行一次集体次话,了解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学期听1-2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每学期至少为师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第四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做好为学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关工作。

第五条 学院党委书记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建设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意见和举措。

第六条 学院党委书记要主动关心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思想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 将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情况作为重要议题纳入党委会,总结分析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及课程建设的有关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 学院党委书记要带头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授课艺术精湛、深受学生喜欢的专兼职思政课教师队伍。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地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